“每天三分钟,学法守交通!”,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本期来安交警在线。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我们大家在参与交通出行中常需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交通参与者在出行的过程中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殊不知,红灯视而不见 危险近在眼前。我们来看看下面这起因“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2020年12月31日上午11时40分许,在安徽滁州来安县水口镇武集岔路口,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王某某,在该口驾驶电动闯红灯,与在该路口正常行驶的章某某驾驶的皖M牌照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结果。
据事故调查,该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在路口闯红灯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们常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参与交通出行时,把遵守交通法规作为一种习惯,是保障安全的基本前提。创建文明城市,少不了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同遵守交通法规,让我们的出行更加平安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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